河北法制报讯 (梁晶晶 驰轩)“鉴于被告人能够主动赔偿、认罪认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院依法决定对你作出相对不起诉……”近日,赤城县人民检察院对被不起诉人李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公开宣告。
该案还得从2018年说起。那一年,女子王某在北京打工时,与男子薛某相识相恋。二人交往期间,王某始终谎称自己并未婚恋,长期与哥哥及侄女一起生活。事实上,王某与李某已经结婚,并育有一女,但对外人却将丈夫说成哥哥,女儿说成侄女。薛某对王某的话一直深信不疑。2021年6月28日,王某和薛某一起由北京返回老家。让王某措手不及的是,不明真相的薛某深夜闯入王某家,与李某“商量”他与王某的结婚事宜……被蒙在鼓里的两个男人越说越僵,言语争执间,莫名其妙成了“准大舅哥”的李某恼羞成怒,失去理智后对薛某拳脚相加,致使薛某牙齿脱落,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2021年12月2日,侦查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将犯罪嫌疑人李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卷宗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发现当事双方结怨很深。犯罪嫌疑人李某认为打架纯粹由对方无理“提亲”引起,自己在争执中也吃了亏,心里的“疙瘩”一直解不开。被害人薛某在受伤后牙齿脱落,日常生活受到影响,且始终未得到李某的道歉,坚持要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后来,两家虽再无交集,但矛盾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案件无大小,人情有轻重。为及时消除矛盾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检察官能动运用认罪认罚机制和刑事和解政策做好当事双方思想工作,力求取得“最优解”。“总归乡里乡亲的,哪儿有解不开的心结……”在赤城县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内,检察官不停安抚着两名“仇家”的情绪,平心静气地引导他们消除隔阂,和风细雨地主持商谈刑事和解事宜。
检察官在讯问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供述、辩解,在严谨分析了相关证据的情况下,还原案件事实真相,以案释法促使李某转变思想自愿认罪认罚。检察官又全面分析李某在该案中应承担的刑事、民事责任,指出刑事处罚给李某本人及其家人带来的负面影响,让李某深思不利后果。检察官还向薛某释法说理,讲透人情世故,详细解释刑法相关规定和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让其同样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莽撞与错误。经过反复多次释法说理,双方态度渐渐有了较大转变。李某表示愿意赔偿、道歉,薛某也表示愿意静下心来积极协商。
于是,检察官趁热打铁,主动约双方见面,民警、社区工作者先后到场,组织双方进行深入协商,不仅在赔偿金额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矛盾也得到了有效化解。被害人薛某告诉检察官:“这件事发生后,我也进行了深刻反思,自己也有过错,也想把事情解决好,以便让双方都有个退路!”
鉴于嫌疑人李某主动赔偿、认罪认罚,赤城县检察院依法拟对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为进一步增强不起诉案件办理透明度,切实保障司法公开公正,7月29日,赤城县检察院依法对这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受邀参会的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办案民警、律师等各方代表从不同角度发表了意见,均表示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相对不起诉的决定。他们一致认为,检察院对这起案件的办理,既稳妥化解矛盾,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和普法作用,又体现了办案检察官“如我在诉”的人文情怀,充分展现了法律的尺度和温度,这样的司法办案有着特别的意义和效果。
近日,该院检委会通过讨论,依法对嫌疑人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每一起案件都是生动的法治课,也是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契机。这起案件的办理,使被告人主动履行了赔偿责任,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及时赔偿,有效化解了双方积压的‘戾气’,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彰显了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检察长程忠厚总结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