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 通讯员 何天娇)近年来,张家口市司法局立足本地实际和地方特色,不断满足地方实践对立法的个性化需求,先后推动7部政府规章和11部地方性法规出台,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升地方治理能力和水平,增强市民法治意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精准答好时代命题,扩宽精细化立法广度。市司法局一方面紧抓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两区”建设战略布局的城市定位,重点推动首都上游河道和水库管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共完成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官厅水库湿地保护条例等支持首都“两区”建设的4部法规以及草原天路保护管理办法1部规章,不断完善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法规规章体系,确保行政立法工作与市委、市政府“两区”建设工作同频共振。另一方面,市司法局紧抓冬奥会筹办以及后奥运时期张家口发展的历史机遇,超前谋划完成了服务冬奥相关草案的制定。控制吸烟条例规定了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内容,为举办绿色、无烟冬奥会提供了立法依据和法治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对公共场所残疾人配套设施的完善作出规定,提升了冬奥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滑雪场所安全管理办法围绕促进冰雪场所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扎实做好雪场的安全运行和管理工作作出规定,为奥运赛事举办过程中的运营以及后奥运时期保障广大滑雪爱好者参与冰雪运动提供了法律支撑。
优化立法方案,延展精细化立法深度。针对个别部门提交的草案不成熟不完备的情形,市司法局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以立法处为主体组建起草组,牵头开展立法的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保证了草案既兼顾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之需,又防止部门利益化倾向。按照“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要求,精心设计草案内容,明确法律责任,确保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对物业管理条例涉及的物业费的收取、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中智慧停车系统的应用、临时停车位的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经反复权衡,作出界定,既平衡了部门利益,又实现了最大限度便民。该局积极探索创新,推动《张家口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施办法》出台,实现“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作为全省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试点城市,该《实施办法》巩固了全市“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效,是全市深化和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立法成果,也在全省首创了以政府规章的形式规范相关工作的先例。
规范立法程序,凝聚精细化立法共识。市司法局坚持问需问计于民,充分吸纳民意,对18部实体性法规和规章面向社会各方面征求意见百余次,收到意见和建议达1000余条,其中800余条意见建议被采纳;坚持“走出去”借智借力,市司法局积极组织起草组赴先进地区学习取经,到国内知名高校和相关科研机构考察走访,开拓视野,启发思路。同时,加强立法的上下联动,推动实现高效立法。坚持“请进来”把脉问诊,市司法局着力用好市内人才智力资源,开展与律所、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专家参与立法调研、论证等活动200余次。借助外来专家立法智慧解疑释惑,破解立法难题,为草案把脉问诊开良方,推动实现高质量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