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2日
第03版:人生

善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 法官居中调解案结事了

□ 田冀

“老李是出于好心才顺路搭载了他一段,谁知半路出了事故……更何况他人都没了,这怎么能让我们赔偿?”

“我是坐老李的车受伤的,你们理应负责到底!”

前不久,在任丘市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两个当事的家庭因为赔偿问题“针尖对麦芒”。

去年12月30日7时30分许,任丘市某村的王某搭乘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在上班途中,与一辆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李某当场死亡,王某受伤。经交警勘验认定,李某和小客车驾驶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王某无责任。

今年4月20日,王某将李某家人诉至任丘市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李某财产继承人赔偿王某各项损失4万余元。李某的家人觉得王某是在无偿搭乘李某驾驶的摩托车时发生交通事故,李某是出于一番好意,王某索要赔偿的要求他们无法接受。

今年8月,王某向任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阶段后,任丘法院执行八团队队长肖宽敏锐地意识到,两家之间的“疙瘩”如果解不开,将引发一系列问题。为此,他多次与双方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一颗热心融化两个家庭之间的“坚冰”。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今年9月2日,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李某的家人一次性赔付王某3万元。王某对李某的身故也表示伤感和同情,同意了赔付意见,并放弃后续治疗费用的主张。在法官和村干部的见证下,双方履行完毕。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2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2-09-22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46625.html 1 善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 法官居中调解案结事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