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速公路路面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降低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高速交警保定支队拟启用位于以下地点的非现场抓拍设备。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测速设备
1、首都环线高速292km+320m廊坊和张家口双向;曲港高速165km+900m曲阳方向;津雄高速(原保津高速)125km+50m天津方向,以上四处点位小型汽车限速120km/h,除小型汽车外其他车辆限速100km/h。
2、涞曲高速326km、350km曲阳方向,此两处点位小型汽车限速100km/h,除小型汽车外其他车辆限速80km/h。
3、涞涞高速38km+700m至30km+980m涞源和涞水双向,此两处区间内小型汽车限速100km/h,除小型汽车外其他车辆限速80km/h。同时,2021年12月16日《河北法制报》第7680期第四版上关于此处测速点“小车限速120km/h、车辆限速80km/h”的公告作废。
二、非现场抓拍设备
首都环线高速276km+100m、280km+700、287km+750m三处点位,双向抓拍“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造或遮挡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时接打手持电话及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以上点位启用时间:2022年9月30日。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限速规定行使,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特此通告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保定支队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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