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忠勇 刘淑芳)9月11日,一男子因醉驾被查处10个月后,又在同一路段醉驾被交警查获。
9月11日13时许,井陉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辅警在307国道天长镇朱家疃一带路段开展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动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从南关方向驶来,驾驶员看到民警,稍停了一下车后,又加大油门想闯卡逃跑,这一举动引起民警的注意。在其跑了近30米后,民警将其拦住。驾驶室车门打开后,民警就闻到一股酒味。经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7mg/100ml。这时已有民警认出此人,10个月前也是在离此处不远的地方因醉驾被查处,现在肯定是无证驾车。
抽血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51.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驾驶人名叫樊某,曾在2021年11月11日因醉驾被民警查获,被吊销驾驶证,按规定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因犯危险驾驶罪,其被井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此次是无证且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当场对樊某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扣留其驾驶的机动车。等待樊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