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子毅 孙英福)近日,新河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案件中两名被执行人经多次督促仍拒不履行债务,执行局因案施策,对被执行人林某某拥有的60余只活羊采取查封措施,最终促使被执行人自行处理活羊进行债务清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李某某与林某某、楚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新河法院曾与两名被执行人林某某、楚某某多次沟通,但二人均以无财产为由拒绝履行。沟通未果后,执行干警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林某某目前饲养羊60余只,遂及时对该财产采取查封措施,羊只由被执行人林某某自行保管,同时告知其隐匿、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以及最后履行期限,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将对其强制执行。
经执行干警不懈努力,被执行人林某某同意配合执行工作、变卖查封羊只进行债务清偿。8月26日,执行干警在交易现场对羊只进行了清点,并对交易过程全程监督、录音录像。被执行人林某某将羊只完成变卖后,当天便清偿了债务尾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9月10日,李某某送来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