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9月27日讯 (记者 任俊颖)自10月1日起,我省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加之当前季节转换气候干燥、昼夜温差大,大风沙尘天气增多,各种安全风险交织叠加。针对“十一”期间暨秋季气候特点及生产情况,今天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安全提示,要求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确保生产生活安全。
森林防火方面,广大民众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共同守护好绿色家园。进山入林不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禁止在林区吸烟、乱扔烟头、野炊、燃放孔明灯;不得在林区放火驱兽、烧荒、生火取暖;加强对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用火看护;进山入园祭祀做到文明、绿色祭扫,不在高火险天气到林区踏青或野营。
煤矿领域,秋季是煤炭销售旺季,易产生赶进度、定任务、追求效益指标等现象。煤矿安全管理要严防出现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现象,要紧盯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限作业及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问题,加强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等重大灾害治理。继续抓好雨季“三防”工作,做好煤矿秋雨秋汛安全防范工作,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三超现象,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非煤矿山领域,要围绕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重大风险、重点部位、关键设备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要查深、查透、查到位,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治理不开工、隐患不整改不生产。切实加强秋季机械通风管理,严格执行风机开停机制度,确保风速、风质、风量满足规程要求。要按设计标准对尾矿库内外排洪设施、排渗设施、干滩长度及坡度、调洪库容等环节开展安全排查,加强对坝体维护巡查,严防坝体出现沉降、位移、坍塌、滑坡、沼泽化。要切实做好停产、停建期间日常巡查和管理,严格履行复产复工相关要求,确保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
危险化学品领域,要结合秋季天气特点,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关键要害部位风险管控意识,落实三个责任人包保责任。停产、限产企业设备检维修时,要严格按照检维修方案管控作业安全风险。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要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要求实施,充分做好作业前准备工作。要加强对各类应急装备、物资的检查,确保完备适用,各专兼职应急处置人员要在岗在位。节日期间,严禁在装置区内实施动火作业。
工贸领域,要针对秋季干燥少雨,人体、设备设施易产生静电等环境因素,做好对电气设备、防静电装置、探测报警装置等设备设施的检查,落实静电防护等安全措施。要加强非正常作业安全管理,全面或局部停产进行检维修的企业,要严格履行检维修方案和作业审批制度,认真做好安全交底。紧盯有限空间、动火、临时用电及大风天气高处作业等过程中的安全管控,经常性开展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切实管控好重大危险源。加大对粉尘防爆、涉煤气等有毒有害介质所关联区域内设施设备检查,对外委承包作业实施统一协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