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袁军合 闫军霞
“是你们的热情服务,帮俺过上了平静生活。太感谢你们啦!”9月21日上午,在行唐县公证处,60多岁的范大姐拉着两个未成年的孙子,走到公证处主任李会娟的面前,一边感激地表达着谢意,一边拿出感谢信,为公证处的暖心服务点赞。
原来,范大姐是行唐县上方乡某村的村民。两年前的2020年6月29日,她的儿子和儿媳在外出时发生车祸,不幸双双离世,撇下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突如其来的家庭变故,让范大姐悲痛欲绝。整日以泪洗面中,她既要照顾两个不懂事的孙子,还要处理儿子儿媳交通事故的后事。面对繁杂的手续,今年5月9日,她在驻村律师的指引下,走进公证处,寻求帮助。
公证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她,在听清范大姐的陈述后,告诉她:这种情况,应为儿子和儿媳分别办理继承权公证。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办理法定继承公证,需要当事人提供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所继承财产的所有权证明等材料。
看着范大姐愁眉苦脸坐在一旁,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得知,范大姐早些年与丈夫离婚,此后,和儿子一家相依为命。出事后,儿子的所有证明,村委会全部出具;儿媳的亲属关系证明,却一直无法获取。原因是:儿媳从小户籍上在姥姥家的村里,但本人却一直随娘家人长大。开证明涉及的两个村委会,均以不了解情况为由,拒出亲属关系证明。
了解情况后,公证处也多次与两个村委会联系,但一直没有结果,无法为其办理继承公证。
怎样为范大姐解决眼前的难题呢?公证处工作人员开启了多方咨询模式,最后得知,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也能解决此事。
很快,公证人员再次约来范大姐,并带领她一同走进法院,仔细咨询解决此案的正确途径。获得正确、明了的说明后,公证处又联系律师,免费帮范大姐书写诉状,并带着范大姐一起到县法院立了案。
随后的案件办理过程中,公证人员多次与法官沟通,询问案件办理的进展。又联系范大姐儿媳的父母,就女方父母对女儿遗产继承做了大量协商沟通。终于,4个多月后,范大姐儿子和儿媳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顺利解决,范大姐也被县法院指定为两个孙子的监护人,范家的生活终于平静下来。
于是,艰难过后,也就有了文章的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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