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浩
饶阳县人民法院尹村人民法庭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涉及饶阳县北部的尹村、官亭两个乡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院民商事案件受案比例不断变化,商事案件逐年增多。为适应审判工作需要,该法庭实行“辖区民事+随机商事”模式,受理案件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相邻关系等传统民事案件外,还包括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买卖、租赁、承揽、追索劳务报酬等各类商事纠纷。
近年来,尹村法庭以审判工作为抓手,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强化司法为民服务理念,以优质、高效、便民的工作态度和标准,推进专业型、服务型、智慧型法庭建设,进一步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强化人民法庭各项职能作用的发挥,为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辖区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和好评。法庭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被授予“先进办案庭室”等荣誉称号。
办“小案”彰显为民情怀
家住饶阳县尹村镇的八旬老人常某育有3个子女,老伴儿于多年前去世,现常某因年事已高,生活需要照顾,但就赡养方式等问题与子女多次协商未果,一气之下将3个子女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尹村法庭办案法官及时向老人常某及其3个子女了解案情,并着手对双方做工作,从法律规定、文化传统及社会影响等各方面进行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耐心调解,对赡养事宜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3个子女表示一定让父亲老有所养、老有所安,并表示由老人自愿选择住处。原告常某也自愿撤回了对3个子女的起诉。考虑到常某行动不便,工作人员还驱车将其送回家中,并现场督促3被告履行了约定义务。双方当事人均由衷地对法庭切实为他们解决纠纷的态度表达了感谢。
“法律是有温度的,我们要让当事人看到公平公正的同时,更要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尹村法庭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努力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着力推进各类民商审判工作开展。2021年,该法庭共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55件,审结330件,结案率为92.96%,办理诉前调解案件57件。
让百姓真切感受到司法便利
尹村法庭致力于“服务型”法庭建设,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运用各类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您好,是宋某吗?我是饶阳法院尹村法庭法官,对于王某诉你离婚一案,想再跟你沟通一下,我加你微信,咱们微信上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尹村法庭干警和当事人之间常常出现这样的“聊天”内容。
“书记员再确认一下原、被告双方信号正常吗?准备开庭。”这是尹村法庭利用互联网开庭系统办理的该院第一起网上开庭案件。王某已是二次起诉离婚,与宋某夫妻不和分居两年有余,宋某虽不想离婚,但又深感难以挽回,在孩子抚养、财产分割上不做让步,双方主张差距很大。庭审结束后,法官利用电话、微信与二人反复沟通,积极劝说二人抛开赌气成分,认真考虑现实情况,换位思考,以如何对孩子成长有利为出发点,从法律、亲情各方面反复劝解,最终促使二人达成一致意见,案件成功调解解决。
近年来,受疫情影响,很多当事人,尤其是外地当事人到庭参与诉讼存在现实困难。为进一步便利群众参与诉讼,适应特殊时期审判需要,尹村法庭坚持防控办案“两不误”,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利用电子送达、电话微信调解、网上质证、网上开庭等多方式、多途径开展案件办理工作,无上下班、公休日之分,以解决案件化解纠纷为目标,全力以赴推进案件审判工作,努力使当事人足不出户解决纠纷,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彰显了法院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融入法治乡村建设
为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思维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近年来,尹村法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等各项法律宣传活动,通过讲解法律知识,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提高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使司法服务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该庭还定期对辖区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积极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治安、维稳等工作,促进法庭职能的进一步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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