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文杰
10月11日8时,邢衡高速养护人员在日常巡逻中发现在南绕城支线一处护栏受损,长度达20多米。养护人员向高速交警冀州大队指挥中心报警,希望大队查到嫌疑车辆,赔偿产生的路产损失。
该大队指挥中心接报警后,立即开始排查,经过1个多小时的排查,终于发现了一辆红色大货车于11日6时22分行驶至邢衡高速南绕城支线衡水方向5公里处从第二行车道撞向护栏,待车辆停下后,司机还下车查看当时情况,然后便驾车离去。通过对肇事车辆的外形特征进行比对,调取该路段前后的龙门架卡口视频监控,最终锁定肇事逃逸车辆为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随后,民警联系该车车主及驾驶员前往大队进行处理。
10月13日,驾驶员闫某到大队接受处理,闫某对自己驾驶车辆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称自己开车时伸手去拿身份证就分了神儿,一不小心撞上护栏。闫某认为撞人逃逸才算肇事逃逸,于是便驾车驶离。民警对驾驶员闫某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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