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范晔)为深入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持续推进寄递渠道安全问题源头治理,10月19日,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内丘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市邮政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赴内丘县开展寄递渠道专项执法检查。
联合检查组深入邮政、顺丰、申通、圆通等9家寄递企业的营业场所和处理场地,通过听取负责人汇报、查看登记台账、调取公共视频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企业在三项制度、疫情防控、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市邮政局对检查发现的过机安检制度执行不严、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六面”消杀执行不到位、绿色包装回收设施未使用等问题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
邢台市检察院向企业负责人讲解了“七号检察建议”的背景及主要内容,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提高寄递行业的法治意识。同时建议内丘县检察院向寄递行业牵头部门通报情况,督促属地强化对寄递企业的监管,落实属地责任,严防禁限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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