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确认金吉通案件集资参与人投资信息,尽早实现资金清退的目标,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之前各涉案地已组织开展了集资参与人投资情况的补充登记,但据审计及实际情况来看,各涉案地完成情况进度不一,并存在集资参与人死亡、异地居住无法返回、本人无法到场登记、联系方式已变更等各种情况。对此,为切实做到应统尽统,最大限度将集资参与人纳入清退范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经济利益,经研究,决定对金吉通案件集资参与人投资信息补充登记工作延期至2022年10月30日。
在此期间,由所属户籍的市(县)登记部门通知集资参与人进行登记,接到通知后,需本人到本户籍地通知的指定部门配合做好登记工作。域外户籍人员、联系方式已变更的自行到就近的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前次登记存在问题已出台相应解决措施,请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参与补充登记并由登记部门确认,是后台核查和资金清退的必要条件,由于集资参与人个人原因,没有进行补充登记的,将视同主动放弃登记权利,无法进行资金清退。
请广大集资参与人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本着对个人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登记部门做好补充登记工作。登记过程中,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蒙骗登记等干扰登记工作开展的,或在登记现场扰乱工作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金吉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组
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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