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李胜男
通讯员 张可 马云鹤
高邑县人民检察院自觉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摆在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局中谋划推进、精准发力,坚持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理念,做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与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拓展办案范围与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一体推进,强化联动治理,找准了服务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着力点。
助力人居环境整治
2017年以来,赵某从山东等地购买酸性危险废物,存放于其租用的化工厂内。赵某由于无相关危险废物的处置资质,且未采取有效的防漏、防渗等防护措施,致使部分酸性危险废物出现泄漏,影响人居环境安全。
2021年8月9日,高邑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这一线索,立案调查发现,不明废弃物及不明废液为废酸。本着检察公益诉讼履职程序价值和实质效果双促进原则,该院依法就赵某涉嫌污染环境案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赵某承担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费用、危险废物及受污染土壤清理处置费用,并公开赔礼道歉。2021年12月24日,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支持了高邑县检察院的全部诉讼请求。
高邑县检察院充分运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救济手段,消除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风险,“防患于未然”,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彰显了检察智慧和力量。同时,该院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加深与其他相关组织单位的沟通与配合,切实有效地维护公共利益,助推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他们开展深化巩固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公益诉讼活动,对辖区内的古树进行勘验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加强古树名木的管理保护工作,形成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工作合力,守护古树名木“历史年轮”。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走访全县烈士纪念设施3处、散葬烈士墓574处,发现存在管理不善、部分设施污损未及时修缮等问题,于是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召开圆桌会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
2021年以来,高邑县检察院全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7件,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129.59吨,改善了乡村生态环境,有力助推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高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大局。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高邑县检察院在依法履职中发现,某村东侧有约2000平方米的白色粉末垃圾未及时清理,距离南水北调干渠约200米,周边环境受到污染,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高邑县检察院向当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镇政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清理垃圾,并加大巡查力度,防止类似案件发生。
针对市域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高邑县检察院用好用活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破解社会治理难题,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为营造良好宜居环境,高邑检方重拳出击整治违法建筑,自2021年以来,助力拆除违建领域立案10件,收回非法占地面积8.97亩。为守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他们整治盲道占用,以“检察建议+专项整治”的工作模式,以个案推动专项治理,切实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规范有序停放电动车,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只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
如今,高邑县域内的槐河、泲河河道里,“白鹭栖息、鱼翔浅底”,微风拂过,泛起层层涟漪……这正是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道治理保护目标的生动体现。
为进一步健全县域环境治理工作体系,高邑县检察院强化河长工作机制,与河长制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5次,签订相关意见,建立了联席会商、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作等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增强守护河道生态环境工作合力。
为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做好防汛、防溺水工作,今年暑期来临前,高邑县检察院进行实地调研,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乡镇加强管理,对存在隐患水塘等危险水域,做到重点水域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排查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他们调研发现,泲河河道中部分河段种植有阻碍行洪的树木,可能影响汛期行洪安全,于是立即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清理,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泲河两岸十八万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助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为更好地帮助民营企业复工复产,高邑县检察院积极提升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去年以来,该院检察长带领第二检察部干警先后走访辖区多家重点企业,问计于企、问需于企,为企业开展一对一法律服务。
在常态化的普法宣传中,该院通过实地走访,详细了解企业生产模式及经营状况、存在的困难和诉求,并赠送法律宣传手册,解答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宣讲检察机关服务民企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助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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