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成东峰 宋永亮)近日,河间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外地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法官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同意继续合作,达到了双赢效果。
河间专门生产钻头产品的某公司与深圳一家工程有限公司一直是很好的合作伙伴,合作比较顺利。由于受市场环境影响,2021年,深圳这家工程公司拖欠河间某公司货款200多万元不能偿还,严重影响了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该公司遂向河间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银行账户,请求偿还货款。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经过阅卷,发现该案被告欠款事实清楚,且已冻结了被告银行账户存款,判决后原告的合法权益完全能够得到保障。但通过对案情的了解,法官发现,双方对以前合作还是满意的,且被告也非常认可原告的产品质量,多次表示愿意继续合作。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耐心细致地做起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不仅谈货款的履行,还重点谈了双方如何继续合作。经过多轮次的调解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先行支付一部分货款,解决原告目前生产经营遇到的资金困难,剩余货款分期偿还;原告申请解除对被告银行账户的冻结。同时,双方就下一步合作重新签订合同,继续合作,双方握手言和。
该案的解决,双方当事人都表示非常满意,其中被告对河间市良好的营商环境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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