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郭某驾驶轿车沿邯郸市肥乡区建安路一交叉口左转弯时,与相向行驶至此的郭某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造成郭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查,郭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郭某某驾驶未在工信部目录登记的机动车,负这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肥乡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在驾车转弯过程中要时刻观察周边车况、路况,注意避让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和行人,切勿“急在一时”,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转弯。
牛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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