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冬 杨倩
固安县人民法院柳泉法庭地处“京南明珠”——固安县中部,辖55个行政村。
2022年5月,柳泉法庭开展人民法庭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以来,紧盯乡村发展、企业需求、人民期盼,立足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彰显公正司法的速度、力度、温度,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立调审执”一体
跑出司法“速度”
“案件款44000元,已履行。”
“案件款56028元,已到账。”
8月30日下午,柳泉法庭正在调解两起民事纠纷案。在一起产品质量纠纷案中,原告李某从某销售公司处购买小货车一辆,提车当天发现车门喷漆与车身颜色不一致,认为该公司存在销售欺诈行为,要求退一赔三;在另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中,原告某银行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4万余元款项转入刘某账户,要求返还该款未果,遂诉至法院。
“两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虽然诉讼标的额超过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限额标准,但存在调解空间。”在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下,承办法官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半天便成功调解了这两起民事纠纷案件,并且全部当庭履行。
小瘦身,大提速。该两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是柳泉法庭工作的缩影,也是柳泉法庭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的体现。今年以来,柳泉法庭积极推进“立调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增设立案和执行职能,制作便民提示牌,精简工作流程,促进司法案件快立、快审、快执。
百姓矛盾时有发生,其间总免不了当事人工作日不便诉讼的情况。柳泉法庭创新开展“5+2”工作模式,增设“假日法庭”,法官在周末、节假日照常上班,法庭照常开庭,及时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国庆节前夕,法庭对申某诉王某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纠纷的案件依法作出判决。节日期间,当事人王某又打来电话,对已作出判决的案件表达和解意愿。我们立即电话联系申某,耐心为其讲解法律关系,促成双方对和解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承办该案的柳泉法庭庭长刘鑫说。
10月5日上午,柳泉法庭调解室内,在值班干警张超的耐心调解下,一起涉及土地流转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这起案件在判决后和解履行,既化解了矛盾,又不耽误农时,为秋播小麦赢得了时间。
“款已收到!”在一起案件中,随着案件款到账消息而来的,还有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称赞。陶某租赁了刘某的大棚种植蔬菜,一场暴雪压垮了大棚,双方围绕损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将陶某诉至法院。柳泉法庭收案后,及时安排庭审,组织举证质证,依法进行宣判。但被告怠于履行赔付义务,原告咨询申请执行事宜,双方的关系降到冰点。针对此情况,法庭果断采取判后调解,劝导被告履行。最终,被告履行义务,双方握手言和。
“判决后调解+执行前劝导”,柳泉法庭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全程,充分释法明理,量身定制最优解,督促义务人履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工作目标。
坚持多措并举
增强司法“力度”
司法为民关键要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扎实办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柳泉法庭积极发挥前沿阵地作用,着眼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多措并举,延伸司法服务,不断增强司法为民力度。
“法官在电话里说不让我来送锦旗,那可不行,这个锦旗我必须要送,我要感谢你们依法公正高效办案!”9月1日,某村村民田某激动地握住法庭干警的手,将一面早已准备好的锦旗送到柳泉法庭。
田某系一起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原告。此案双方当事人曾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私下将两家的耕地交换耕种,在耕种过程中产生矛盾。田某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土地,清除地上附着物。
庭前,法庭工作人员数次勘查现场测量取证,与村干部沟通了解前因后果。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柳泉法庭依法出具判决书,并进行判后答疑,双方均未上诉。
从调查走访到排查证据,从研读法条到问询专家……在群众认可和赞同的背后,是柳泉法庭干警们实实在在的付出。近年来,柳泉法庭始终把案件质量当成审判生命线,不断加强教育培训,注重青年干警培养,以老带新、交流学习,着力打造业务精通、能力过硬的法庭队伍。
凝聚多元解纷力量,深化涉农诉源治理。柳泉法庭对辖区142名调解员推出“菜单式”服务,采取“一对一”、小班教学等方式培训,确保学习内容入脑入心、培训知识真学真用;推进各村建立“红黄绿”预警机制,采取半月报备、突发即报工作模式,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与调解组织联动,妥善化解柳泉镇东红寺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开展“今日我当值”活动,由辖区内调委会轮流到法庭值班,参与案件诉前化解和诉中调解。
此外,柳泉法庭还秉持德治优先、自治为基、法治为本理念,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借助辖区南房上村孝廉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村民自律,指导辖区55个村委会完善村规民约,推动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村民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弭于初始,目前“无诉讼村”已达标14个。
关爱弱势群体
彰显司法“温度”
柳泉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尤为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发挥法治正能量,传递出浓浓的司法关怀,彰显司法温度,为他们撑起法治蓝天。
“感谢法官的调解,避免了我的损失。”未成年人李某的家长激动地表示。
某日,未成年人李某独自在线联系了法庭辖区内汽车商贸城一汽车经销商购买名牌汽车,支付了5万元定金。家长知悉后起诉要求退还定金。了解基本案情后,柳泉法庭承办法官积极组织调解。本案中,涉事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事先未经监护人同意,独自与该店签订购车意向书,超出了其认知能力,且家长在知悉孩子购车后,第一时间作出了不追认的意思表示,依法应认定该购车合同无效。由于汽车经销商已为此备货,并支付了一定费用,法庭干警积极想办法,为其减少损失。在法庭干警的多番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经销商退还了5万元定金款,原告撤诉,该案圆满结案。
“我们一直致力于司法维护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百姓感受到法律不是高高在上,让群众看得见正义就在身边,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刘鑫说。
在高某诉史某离婚纠纷案件中,史某因脑出血留下后遗症,至今卧床不起。柳泉法庭了解情况后,主动上门服务,在确保史某神志清醒能做出真实意思表示后,迅速开展调解工作,在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等情况均无异议后,当场制作调解协议,由当事人签字捺印。
“柳泉法庭的司法速度、力度、温度,彰显了对老百姓最朴实的情怀、最忠诚的本色。今后,我们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初心,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加快司法速度,增强司法力度,传递司法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固安法院院长王庆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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