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04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离婚女子患病无力抚养女儿

法官相助 变更抚养关系显温情

河北法制报讯 (高世昌)近日,深州市人民法院辰时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解决了当事人因疾病缠身、经济困顿而无力抚养子女的难题,获得了当事人的由衷赞扬。

女子严某与男子刘某原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女,后因感情破裂离婚,婚生女由严某抚养。离婚后,严某携女同父母一起生活,由其父母帮助看护孩子。其间,严某罹患听力疾病,被诊断为二级残疾,而严某父母年岁已长,平日里以种田打工为生,家庭条件本就一般,严某的父亲又于近期患上脑血栓,全家生活陷入困顿。无奈之下,严某想将女儿交给孩子的父亲刘某抚养,可刘某的联系方式已变更,刘某一家均在外地打工很少回家,于是向深州法院提起诉讼。

承接案件后,辰时法庭庭长赵珑和干警立即联系原告严某,携原告共同前往被告刘某住所,询问被告的打工去向及联系方式。几经辗转,在被告所在村集体组织的帮助下,法庭干警打听到被告的联系方式。赵珑及时联系被告,向其告知相关情况,被告当即表示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并自行负担孩子的抚养费,以减轻原告的经济压力,帮助其渡过难关。征得被告同意后,赵珑与其确定了到庭调解的时间。

调解当日,被告的父亲持委托手续代理被告到庭,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原告十分激动,一度热泪盈眶,原告的家人向法庭干警表达了谢意,同时也向被告及其家人表示了真诚的谢意,感谢他们不计前嫌帮助自己渡过难关。随后,赵珑为当事人出具了调解书,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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