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7日
第08版:平安·基层

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

——新乐市人民法院提升审判质效工作侧记

□ 河北法制报记者 曹永学

民事司法裁判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民事审判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因认知上的差异导致二审法院发还改判的案件时有发生,虽然这是司法程序中的正常现象,但毋庸讳言,一定程度上也拖累着一个法院案件质量的提升,影响着司法裁判在群众心目中的权威性。

帮助法官深刻理解立法本意,提升对法律事实的正确认知水平,无论是对于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还是统一裁判尺度,都是需要迫切解决的基础性问题。新乐市人民法院抓住发还改判案件进行集体“会诊”,通过类案讲评加深法官对法律事实、法律适用的理解,力争实现讲评一案、教育一片、同案同判的目的。

今年2月25日,新乐法院本年度首次民商事发还改判案件讲评正式开启,20名民事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齐聚法院会议室,对8起发还改判案件进行集中讲评。大家对照二审法院的审判思路,从对立法本意的理解、对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等方面,逐案深度分析,相互点评,真诚交流,达成共识。

在今年5月的讲评会上,新乐法院的法官们对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进行“会诊”。这是一起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不能上学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依据2020年《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的通知(冀高法〔2020〕31号)文件,法官们发现,除了明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项目计算标准外,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导致严重受伤需要疗伤不能正常上学、家长聘请校外专业辅导老师而产生的教育培训费没有明确赔偿计算标准,缺少统一的裁判尺度。对此,围绕大家关注和争议的这一焦点问题,参会法官依次发言,展开热烈讨论,最后达成共识: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自由裁量权应从严掌握,即在严格审查校外培训人员资质、收费合理性、发票等前提下,给予支持。

对商业经营活动纠纷的审理裁判,更是考验着法官对法律的精准理解和把握。保险法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但具体案件中,哪些属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呢?该院通过讲评一起某保险公司与某运输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使大家深刻地理解了保险法的立法本意和原则,准确把握相关法律规定,形成共性意见。这为以后类似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鉴定费分担问题统一了裁判尺度。

每月一次的案件讲评,对于全院法官干警是一次难得的解疑释惑,特别是对于发还改判案件承办团队,讲评倒逼他们发现案件问题所在,审视自身业务能力及知识结构缺陷,尽快提高专业素质弥补自身短板。而且,也倒逼点评人员发现案件程序、实体上的问题,提升业务水平和点评技巧。

在讲评纠错的基础上,新乐法院将审判风险前移,对于合议庭存在重大分歧、不能形成多数人意见的案件,法律规定不明确、存在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的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产生重大信访或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对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性意见的新类型案件,与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作用,通过大家“会诊”“把脉”,提供权威性意见,帮助案件承办法官完善办案思路,消除裁判隐患。

11月2日,新乐法院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就主审法官王法官的“原告北京市某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某药业有限公司破产确认债权纠纷一案”及李法官的关联案件,提请专业法官委员会讨论。最后专业法官委员会建议,两案关联,由于利息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大多数法官同意驳回原告北京市某投资有限公司对被告河北某药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今年以来,新乐法院已召开专业法官会议48次,研讨案件90余件。

发还改判案件讲评机制和专业法官会议风险防控,对于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统一裁判尺度、提升民事案件审判质效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14日,新乐法院审判结案率86.4%,同比增加6.79个百分点。被二审发回重审率0.22%、改判率1.14%,同比分别下降0.54和0.44个百分点,上诉移送周期同比减少40.2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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