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沈括)一男子驾驶车辆本该在高速公路互通处提前变道,他却没有这样做,而是行驶至出口时突然向右侧变道,导致发生三车相撞事故。
11月9日下午2时30分,高速交警黄骅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荣乌高速乌海方向653公里处,发生三车相撞事故,无人员受伤。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通知外勤民警前往现场。
事故发生在荣乌转石黄小口处,民警通过现场询问驾驶人以及观看行车记录仪影像和路面视频影像得知,当时驾驶人盖某驾驶小型汽车沿荣乌高速乌海方向在快车道行驶,因为要去北京,需在653公里互通处转石黄高速行驶,但是盖某并没有提前变道,而是行驶至此处时突然向右侧出口变道,导致右侧慢车道正常行驶的轻型厢式货车与之相撞,然后盖某又与前面王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无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当民警告知驾驶员盖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时,盖某并不认可,称自己是看有空档才变道的。民警对其进行了教育:“只有在掌握好安全距离的前提下才可以变道,变道的同时不能影响相邻车道正常通行。如果想转高速应该提前变道,不是你看有空档想拐就能拐过去的。”随后,民警又拿出发生事故时的路面视频资料给当事人看,事故经过一目了然,盖某也心服口服。
最终,经黄骅大队事故民警认定:此次事故中盖某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负全部责任;轻型厢式货车司机无责任,重型半挂牵引车司机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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