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封颖慧
通讯员 田冀
“冀执利剑”集中执行行动开展以来,任丘市人民法院不断推动集中执行与逐案击破相结合的“点面交互”攻坚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日,该院执行三组法官张瑞欢与执行指挥中心3名干警,驱车往返500公里,历时10小时成功说服被执行人,执行到位金额2万元,以有力和暖心的执行力,切实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静某与张某为表亲关系。2018年6月,张某因家事急需用款,向静某借款27万元,借期一年。借款到期后,张某拒不还款,静某将张某诉至任丘法院。2019年9月,任丘法院作出判决,依法判令张某给付静某借款27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2020年4月,静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查,张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法院主持协调,静某与张某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案件终结执行。和解履行期间,张某陆续偿还静某借款7000元,由于还款金额太少,静某以张某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为由要求对案件恢复执行。
今年5月,恢复执行案件由张瑞欢承办。通过多次与张某进行沟通,张瑞欢得到了张某的充分信任,其表示会尽最大的努力偿还借款。但截至8月,张某累计偿还静某借款一万元,剩余款项便不再偿还。
不久前,静某向张瑞欢提供重要财产线索,称张某在天津市蓟州区经营一家服装厂,其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履行。11月初,该案被列入“冀执利剑”集中执行行动涉中小微企业重点突击案件,接到线索的张瑞欢与3名执行干警,前往天津市蓟州区某村张某的服装厂驻地。原来,张某熟练掌握裁缝手艺,经营一家服装加工厂,雇佣多名当地女工从事服装来料加工业务。经过多次做工作,张某与家人仍拒不偿还借款,张瑞欢遂依法查封了张某服装厂内的13台缝纫机等机器设备和成衣原材料。
后经调查,张瑞欢了解到,张某的服装加工厂利润微薄,挣取不多的加工费,其丈夫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能力,儿子身患重病,一家人生活十分困难。考虑到张某家庭状况,张瑞欢告知其可以正常使用机器设备,该查封措施不会对其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并再次督促张某扣除必要的生活费用后,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张某及其家人仍不以为然,表示无力偿还,拒不履行。
鉴于此,按照沧州中院“冀执利剑”实施方案中“强化执行威慑,严厉制裁惩戒一批”的部署要求,张瑞欢对张某果断采取拘留措施,由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协助办理拘留手续。但是在前往蓟州区法院的半个小时路程中,张某神情慌张、语言急促,多次给客户服装公司和亲戚打电话筹钱,共计筹得2万元。张某还多次央求,表示今后一定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考虑到张某丈夫、孩子都需要张某照料以及其表示主动还款的态度,张瑞欢决定暂不对张某采取拘留措施,并释法明理,以观后效。领取到2万元执行款的静某对此次“冀执利剑”异地执行行动表示非常满意。张某也表示,感谢法官的耐心工作,让他们感受到了善意执行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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