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忠勇 吕晓彬)近日,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开展“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中,通过实施拘传、释法说理等措施,成功执结一起历时13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9年前,马某给高某供应石子,高某拖欠石子款4万余元未付,引起诉讼。2009年4月29日,经井陉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付款协议。高某支付部分石子款后不再履行,马某申请强制执行欠款2万余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井陉法院执行法官经过工作,高某给付马某6000元后,再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陷于僵局。后经申请人同意,此案依法中止执行。之后,尽管执行人员换了好几次,但他们始终没有放弃执行。最近,申请执行人马某发现了高某的财产线索,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依法对高某实施传唤,但其拒不到庭,法院随即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近日,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高某拘传到法院。高某开始态度强硬,以与马某有纠纷、自己没有收入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做工作,使其认识到欠款不还当“老赖”的严重后果。高某态度缓和后,执行法官主持调解,促使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高某当场给付马某剩余欠款。至此,这起长达13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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