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凤娟)近日,海兴县人民法院高湾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承揽合同纠纷,从立案到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仅用3天时间,有效缓解企业经营困境,护航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原告系经营广告牌制作、电脑耗材、办公用品批发及零售的个体工商户。被告系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月至7月间,被告将诸多业务制式材料的文印工作、广告牌匾制作及安装业务委托原告办理。原告为被告完成上述工作任务后,向被告追要费用,被告推诿拖欠未支付。原告遂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于当日依法冻结了被告名下的银行账户资金。后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文印费、广告牌匾制作及安装费45505元。
高湾法庭庭长呼金昌受理该案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较小,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条件,故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法官联系原、被告到庭参加调解。这时,被告请求给他们时间筹措资金,并尽快解除保全措施,否则公司资金无法周转。而原告坚决表示,不拿到钱就不解除保全。考虑到原、被告在案发前存在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以及被告在支付方面确有困难,法官从法理和情理上,劝解双方考虑现实情况互谅互让。
经承办法官多轮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于一个月后给付原告文印费、广告牌匾制作及安装费等合计款45505元,原告放弃利息。达成调解协议当天,承办法官即制作解封裁定,立即解除了对被告账户的冻结,被告很快恢复正常经营。至此,一起承揽合同纠纷仅用3天时间就顺利化解。
海兴法院在审理涉民企案件时坚持“速调、多调、快审、快结”, 降低企业在纠纷处理过程中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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