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宁
近日,邢台市信都区“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处了一起因婚约财产引发的纠纷,以情理法缓解双方当事人的暴躁情绪,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和解。
原告大林和被告小结(均为化名)在邢台市信都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并举行了婚礼。经双方约定,男方给付女方彩礼钱10万元,“三金”款2.8万元。可在二人举行婚礼后的次日,小结回门后,就不愿意和大林回家生活了。大林诉称,在二人婚后不足半年里,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不到一个月。大林诉至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主张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和“三金”款。
邢台市信都区“诉调对接中心”接到法院案件分流后,专职人民调解员焦文峰、苏立威第一时间同当事双方取得联系。经了解,双方当事人均有意离婚,但在返还彩礼金额上存在一定争议。因为此事,双方家庭成员也纷纷参与其中,多次发生激烈争吵。在深入了解案情后,调解员将当事双方约到一起展开现场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坚持情理法多点结合,以“背对背”等调解方式对当事双方进行心理干预,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就这样,经过调解员多次电话沟通和现场调解,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离婚,女方一次性返还原告彩礼和“三金”款共计5万元。随后,在调解员和主办法官的主持下,女方当场向男方履行了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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