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牛继芬 通讯员 马志勇 王燕)“现场设备已调试完毕,马某请你打开摄像头……”近日,曲周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云听证”形式,召开了一场特别的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远在千里之外务工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在其宿舍内,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加了本次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马某在挪车让路时与被害人发生口角。在双方相互厮打中,马某将被害人打伤。案发后,马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刑事和解,并赔偿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
承办检察官介绍,该案系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马某虽涉嫌故意伤害罪,但主观恶性较小,归案后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建议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刚才检察官对案情介绍得很详细,我感觉马某主观恶性较小,今后的人生路还很长,希望马某今后一定要收敛脾气,不开斗气车。我同意对马某作出不起诉处理。”听证员张青彬说。
“感谢检察官和各位听证员给了我一次改正的机会,我现在极其后悔,并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我保证以后再也不违法违纪了,做一个守法公民!”视频另一端的马某如是表态。
听证会结束后,曲周县检察院采纳了听证员建议,依法对马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据悉,该案是曲周县检察院首次利用远程视频方式召开的公开听证会,实现了工作方式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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