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乐乐:
本院审理李晗瞳与你赠与合同一案中,(2021)冀0123民初2410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并进入执行程序,本院已向你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并在案涉房产张贴了腾房公告,限你腾清并交付案涉房产。因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23执2661号执行裁定书、(2022)冀0123执2661号公告及执行通知书。公告内容为:责令你于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迁出房屋并腾清坐落于正定新区常山社区2三组团306号2单元2203室房产并交付申请执行人。逾期,本院将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强制腾清案涉房产并移送申请执行人。
正定县人民法院
相新果、高三成:
本院受理的周晓东申请执行相新果、高三成及韦秋燕申请执行相新果、高三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依法拍卖了相新果名下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四水厂路4号庄北小区1-3-203号房产,该房屋中留存的电视柜、沙发、电脑桌、儿童书桌、木床、衣架等(以上均为旧物)以及杂物,法院已指定专人保管,现公告通知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次日起5日内与法院联系并领取以上物品。逾期仍未来领取,视为放弃。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张豪、韩荣贤:
本院受理原告王建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向本院递交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瑞庆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05民初60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吉安县鑫瑞运输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05民初60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焦彦肖:
本院受理原告李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05民初60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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