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崔震)根据统一安排部署,1月6日,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开展“冀执利剑”集中执行行动,打响该院新年集中执行“第一枪”,栾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
当天6时30分,栾城法院36名干警整装集结,随即兵分两路,按照既定方案奔赴执行现场,走村入户查人找物。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精准施策、多管齐下,对逃避、抗拒执行,无视法律尊严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措施;对隐匿财产、拒不履行报告财产义务的被执行人,一经发现,依法扣押其名下财产;对长期在外、去向不明的被执行人,多方联系被执行人下落,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行动中,执行干警将释法说理、耐心劝诫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在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同时,加大执行力度,让被执行人充分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的威慑力,也让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心。
在执行苏某某等人与王某某等人人格权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了解得知,2020年4月,原告苏某某之子经人介绍在某地打工,打工过程中从高处坠落身亡,双方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向栾城法院申请执行。此次集中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执行局,以申请人的困难情况作为调解的切入口,不断释法明理,运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庭履行。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因返还原物纠纷诉至栾城法院,栾城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归还涉案车辆。王某拒不返还,1月5日,李某向栾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方联系被执行人,将涉案车辆扣押至执行局。1月6日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及时通知申请人前来查验车辆情况,并办理财产交接手续,案件顺利执结。
此次执行行动,栾城区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各乡镇和村庄,全面查人找物,用足用尽强制措施,奔赴12个村庄13个执行现场,拘传4人,实际执结案件8件,其中执行完毕3件,执行和解5件,执行到位24万元,返还申请人轿车1辆。
“我们将以‘冀执利剑’集中执行行动为契机,保持执行高压态势,春节前持续开展攻坚行动,丰富执行措施,把法院的生效判决变为群众的‘真金白银’,让胜诉当事人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栾城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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