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崔作弟)1月13日,张某等三名原告诉某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在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调解中得到化解,三名原告与某区政府领导握手言和。
两年来,张家口中院积极推进府院联动,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构建行政争议诉前实质性化解机制,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2022年该院行政审判庭荣获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制定相关文件,使行政争议化解有法可依。张家口中院与市政府、市检察院等部门先后共同制定了《张家口市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等。两年来,化解行政争议案件610件,赴各级行政机关协调案件380余次。
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为目标,积极构建行政争议诉前预防机制。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平台作用,张家口中院行政审判庭充实完善了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内部设施,完善了各种配套制度,扎实组织“我为群众办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活动,利用行政争议化解平台协调化解案件,组织送法进机关、进社区,创建“行政争议化解”品牌。两年来,与行政机关开展府院联席会商10余次、提供意见咨询50余条,赴各级行政机关授课20余次。同时,加强法治宣传培训,编印了《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等宣传册。在王某等20人诉某区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系列案件化解过程中,法官多次与区政府、司法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释法明理,并与区政府主要领导沟通协调。经过近一个多月的化解工作,区政府最终为20名当事人支付延长过渡期的临时安置补助费67万余元,王某等20人撤回了行政诉讼,该案得以实质性化解。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的重要着力点。在化解张某、王某诉某政府行政赔偿案中,张家口中院行政审判庭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作用,先后与县政府和其代理人、二原告沟通联系15次。为了将该案化解在基层,张家口中院专门制发行政案件诉前化解协调函,并要求县政府充分调动多元化解力量,发挥诉源治理作用,将案件在诉前化解。经过县政府与二原告的积极沟通,案件双方对赔偿方式及内容达成共识,二原告撤诉,该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开辟多方参与、多方协力渠道,推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张家口中院行政审判庭成功化解肖某诉某区政府征收补偿案。肖某的房屋因某项目建设被列入征收范围内,已被拆除。张家口中院收到肖某的诉状后,经分析研判案情,制定了详细的诉前化解方案。随后,由院领导带领行政庭、立案庭一行多次与区政府、区司法局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及时给予肖某补偿,肖某提出了撤诉申请,该案得以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