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郑伟
“快走几步,下一个庭马上就要开始了……”1月16日,农历腊月二十五,这天下午,记者在容城县人民法院见到该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速裁团队负责人李英华时,她正和书记员抱着一堆卷宗快步赶往下一个审判庭——这已经是她当天开的第四个庭了。
在庭前准备阶段,李英华向记者介绍了这起案件的基本案情:这是一起侵权纠纷案件,2021年底,原告在容城县某工地吊装施工现场工作时遭遇意外,被吊车弹起的钢丝绳绞线打落受伤。事后,吊车司机的雇主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24万元,分三次给付。然而在给付了第一笔补偿款之后,另外两笔一直未能按协议给付。无奈之下,原告将吊车司机的雇主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剩余补偿款及利息。
容城法院受理该案后,将案件分派给速裁团队,由李英华主审。被告提出本案不是合同纠纷,属于侵权纠纷,涉案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且自己已经赔偿原告12.5万元,再无能力赔偿,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原告随即追加了保险公司为本案被告。
“这起案件的案情争议焦点在于保险公司认为原告属于车上人员,赔偿协议载明原告从涉案车上掉落受伤,不是车险中的第三方,不属于保险责任;原告的伤残鉴定系其单方委托,对原告的伤残等级保险公司不认可。为让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也为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我们经过研究决定尽快查明事实,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争取案结事了。”李英华回忆道。
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李英华和速裁团队的干警们根据庭审中的争议焦点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赶赴事发现场及辖区公安派出所收集调取证据,组织原、被告各方对伤残鉴定的检材与鉴定依据进行质证,背靠背调解,分别给原、被告进行释法明理。经过几次调解,终于融化了原告和被告之间的“坚冰”,案件有望调解结案。
由于被告远在千里之外的江苏徐州,当天的第二次庭审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庭审中,原告和被告双方均表示对事实无异议,认可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李英华趁热打铁,在庭审结束后召集原、被告双方在线签订了调解书。“年前大家都急着用钱,你们想办法加快进度,争取年前把赔偿款打到原告账上啊!”在送达调解书时,李英华还不忘和被告保险公司沟通给付时间,确保原告在春节前能拿到赔偿款,过上一个安稳年。
把庭审的后续工作全部安排完之后,时钟已经指向了下午5时。我们跟随李英华回到她的办公室,才发现办公桌上茶杯里的水早已凉透,她一下午连一口水都没顾上喝。我们感叹李英华实在是太忙了,而她却说这还不是最忙的一天。在年前的这段时间里,她和同事们都在加班加点工作,最多时她曾经一天开过七个庭,而这样的工作状态将一直持续到年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我们问她为啥这么“拼命”?她说:“马上过年了,我们能多干一点就多干一点,尽量不让老百姓带着官司过年!”这一句话,就像严冬腊月里的阳光,温暖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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