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郝雪强 郭聪聪)近日,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检察院与该区法院、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了解,该《意见》明确了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及开展行政争议化解的案件类型,同时建立互邀参与化解机制、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有效衔接机制、规范化解决策授权程序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探索司法救助保障机制、化解责任豁免机制、重大行政案件督导机制、过错追究机制共八个方面的工作机制,形成化解行政争议协作合力。《意见》实施后,将行政检察工作端口前移,实现了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推动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促使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据丛台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三部门会签的《意见》是实践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成果,强化了检察机关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有利于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共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下一步,该院将认真能动履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诉源治理,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大力度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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