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述: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李宝锋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刘波
1月19日,农历腊月二十八,15名白发苍苍的申请执行人聚集在我们法院的会议室,拿到了前一天刚刚执行回来的被拖欠多年的工资。这些申请执行人,最年轻的也已经60多岁,岁数最大的已经80多岁了,看着他们一张张苍老的面容、一双双充满裂口的手和接到钱后一身轻松的表情,让我觉得无论怎样,也要把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执行到位。
这起案件其实已经执行了多年,案件的起因是秦皇岛市某水泥厂因经营不善倒闭,拖欠18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44901元。2016年10月,18名农民工起诉至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要求工厂支付所欠薪资,法院判决水泥厂全额给付。2017年,执行立案。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我们法院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但调查的结果并不如人意,厂子停产,负责人患有肾病,长期透析,几乎没有可执行财产。厂子的负责人见到法院的执行干警情绪也非常激动,对执行工作极不配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申请执行人由于拿不到被欠工资,又多次找到法院,指责法院执行不力,执行工作陷入了两难境地。为了能够让工人们尽快拿到工资,执行干警几次找到工厂负责人进行沟通,释法明理。在沟通的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这些被欠薪的农民工在厂子建成后就一直在那里工作,工厂负责人与被欠薪的农民工还都是同村人,厂子的负责人本意并不想抗拒执行,只是因为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了解到这个情况,干警积极与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制定还款计划,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
按照协议,被执行人每年都会给付一部分拖欠的工资,按照欠薪多少,执行干警按照比例发放。直到今年,案件执行到位263191元,已经有3名农民工领到了全部欠薪。我们有信心一两年内,让这起案件中所有的农民工拿齐所欠的工资。
这起案件只是我们法院执行工作中的一个典型案例,为了能够让执行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际成效,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我们法院专门成立了以院长曹敬东任组长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专门的台账。同时,法院与公安、司法、社区等部门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并与市中院、区人大等单位建立联系,形成了综合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合力。2022年12月到2023年1月间,我们连续进行了两次集中执行行动,执结案件11件,执行到位金额266万余元,达成和解11件,和解金额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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