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鲍璇)“法院都上门了,我已经知道躲避不对,马上拿钱……”2月28日5时45分,面对不“约”而至的涞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王某急忙拿出钱履行了给付义务。
当天,涞水县法院组织开展“护航古城 重拳治赖”集中执行行动,17名执行干警分别奔赴各个执行现场,全力查找被执行人线索,督促履行判决义务。
警灯闪烁中,执行干警走进被执行人曹某某家中。在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曹某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涞水县法院判令曹某某等人偿还张某借款1.9万余元,但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做被执行人工作,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此次集中执行中,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家,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告知拒不履行的后果并耐心劝导,讲明利害关系。最终,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当场履行了法定义务。
集中执行,彰显的是法律的威严。在申请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王某某给付张某某房屋折价款6万元,被告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屡次推脱,逃避执行。此次集中执行中,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家中,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拒不履行。见此情形,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向其释法明理、细心劝导。最终,被执行人履行了给付义务。
此次集中执行,涞水县法院执行干警查找被执行人住所14处,拘传被执行人5人,执行完毕9件,达成执行和解4件,现场执行到位金额63.2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