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
“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下称《通知》),从检察机关依法做好支持起诉、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惩治犯罪、司法救助、诉源治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对检察机关全面保障妇女权益提出具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下转第6版)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