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武恒帆)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巡回检察组向省检察院反馈了对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驻市第二看守所检察室巡回检察情况,向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反馈了对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巡回检察情况。
巡回检察组分别向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宣读最高检巡回检察反馈意见,指出本次跨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有关代表就落实整改反馈意见作了表态发言。
省检察院表示,将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好反馈意见。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理念,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意见,专门成立领导小组推进工作,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充分发挥检察侦查一体化制度优势,统筹全省侦查力量,综合运用自行查办、交办、督办、领办等方式,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线索核查“清仓见底”。举一反三,强力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并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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