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利 王硕
“杨法官,谢谢你们帮我拿回这3万多元。”2月24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人张某某将一面锦旗送到高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手中,表达谢意。
2022年3月8日,张某某诉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达成调解协议,但直至当年7月,王某某仍未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王某某既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也不申报财产,玩起了“躲猫猫”。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多方查询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发现王某某名下仅有轿车一辆,随即对该车辆进行了查封,但由于车辆流动性强,一直去向不明,暂无法处置。
基于法院与公安联动机制,当地交警部门随即对王某某名下车辆进行了布控。今年2月10日,高阳法院执行局接到保定市清苑区公安交警大队电话,称发现该车辆行踪。法官立即组织4名干警到达现场,向王某某出示了工作证件及扣押执行裁定书。起初,被执行人王某某情绪激动,言辞激烈,自称一直在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冷静应对,安抚王某某情绪的同时,将其带到高阳法院。
为解决纠纷,执行法官与案件申请人取得联系,后又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表明解决问题才是最终目的。通过执行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约定王某某在10天内履行还款义务。2月20日,王某某将剩余执行款32000元交到法院,该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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