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璐)近日,定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网络平台组织赌客开设赌场牟利案件,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二十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冯某痛哭流涕追悔莫及,表示认罪服判。这是定州市法院审理的首起利用网络平台开设赌场案件。
2020年8月至2022年9月间,被告人冯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某APP平台,注册账号并建立休闲场,召集赌博人员进入其休闲场。参赌人员进入房间利用麻将等方式进行赌博,根据系统自动结算的分数确定输赢方。被告人冯某按照每个游戏分兑换现金100元的标准,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收取输家赌资,按每局扣除5元或10元台费后转给赢家。经鉴定,通过冯某提供的支付宝、微信账号,流转的涉案赌资金额共计4773.16万元。其间,冯某非法获利2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利用网络平台开设赌场组织赌客进行赌博,属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虽然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但鉴于其犯罪持续时间较长,涉案资金较大,社会影响恶劣,故依法对冯某从重判处。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便捷、隐蔽特点,犯罪活动花样翻新,严重污染了网络空间。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做文明守法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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