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14日
第03版:法案

井陉县公安局关于对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序号当事人身份证号违法时间违法行为处罚依据拟作出的行政处罚1刘国亮1301211990❋❋❋❋04312022/9/17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道交法》第99条第1款罚款1500元2盛文明2208811990❋❋❋❋58152022/5/17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道交法》第99条第1款罚款2000元3王刚1301211985❋❋❋❋103X2022/6/7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道交法》第99条第1款罚款2000元4肖海军1326271979❋❋❋❋56172019/11/30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道交法》第99条第1款罚款1000元

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以上违法嫌疑人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请自公告之日起七天内向井陉县公安局(地址:井陉县微矿路26号)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公安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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