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信用机制正向激励,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据了解,刘某因与李某感情不和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刘某向李某返还彩礼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刘某自动履行全部执行案款。申请执行人收到执行款后,法院向刘某开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
田在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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