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14日
第04版:民生

牛踏青苗引纠纷 法官调解化矛盾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絮冬 通讯员 孙云新)“法官,我想明白了,您说的对,我们这就把赔偿费给他。确实是我家牛踩坏了他的玉米青苗,以后我们一定好好相处!”3月9日,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牛群踩踏田地引发的邻里纠纷。

2022年6月,丰宁满族自治县凤山镇某村村民傅某耕地上的玉米青苗,被同村傅某某的岳父苏某养在该村的9头牛践踏毁坏。“你的牛踩了我的青苗,赔钱!”傅某气愤地说道。“你要的也太多了,我们赔不了!”傅某某面红耳赤地予以拒绝。双方经村镇干部调解无果,傅某便向丰宁法院提起诉讼,诉求法院判令苏某等5人(含苏某及苏某两个女儿及女婿)赔偿其作物损失费3000元、误工费45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海立即与双方取得联系,并详细询问了事情经过。傅某称其种植玉米作物精力花费巨大,经牛群踩踏,他这一年来的辛苦全都白费了,而且被告的牛群也不是第一次踩踏自己的田地,之前就早与被告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被告又反悔了。被告则认为原告主张赔偿的误工费金额太高,不同意赔偿。

李海了解到事情起因是牛踏青苗,案件事实清楚明了,具有调解基础,于是秉承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司法理念,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现场,原被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多次陷入僵局。为了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恶化或升级,李海分别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一方面向原告详细分析物品损害赔偿标准,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损害他人财物需进行赔偿是法定责任,“背对背”分析双方存在的过错,并从情理法角度让双方尝试“换位思考”,顾及同村情谊。

在李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分析下,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给付原告赔偿款及误工费共计4000元。

至此,这起牛群踩踏青苗引发的邻里纠纷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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