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马宏艳)近日,迁安市公安局依法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诈法)有关规定,对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违法行为人刘某作出行政罚款1万元的处理决定。这是反诈法实施以来,迁安公安开出的首张反诈行政处罚单。
反诈法实施以来,迁安市公安局制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总体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打防管治建宣”六项措施,坚决打赢反诈人民战争。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局领导多次组织刑侦大队业务骨干和打新中队专班进行专题研究,全面打响反诈攻坚战。
3月13日,迁安公安通过对今年以来打掉的涉“两卡”犯罪团伙进行扩线侦查,发现迁安籍刘某开办多张银行卡,以每张2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帮助,但尚不构成犯罪。对此,迁安警方依据反诈法,对行为人刘某作出行政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并于当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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