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3日
第04版:民生

车辆租赁期间遭转让法院执行助返还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哲)“真没想到案件执行得那么迅速,我度假还没回来,法院就帮我追回了汽车,真是太感谢你们了!”3月17日,手捧锦旗的王某来到赵县人民法院激动地对执行干警说。

2019年9月,王某本想赚取汽车租赁费,将自己名下汽车租给康某经营,不料康某私自将汽车出售给张某某。赵县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康某、张某某返还汽车,但判决生效后康某与张某某仍未履行。

2022年10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施义明依法向康某、张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但两人既不到庭,也拒绝还车。执行干警经调查走访得知,被执行人康某从事汽车租赁,负债累累,无力退还购车款,被执行人张某某抵触情绪很大,认为康某涉嫌诈骗,并直言康某不退购车款,他就拒绝返还车辆。后执行干警多次传唤康某与张某某,二人均以受疫情影响行动不便为由,既不主动返还车辆,又拒绝告知车辆具体下落,使该案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今年2月底,执行干警施义明采取突击执行策略,在调查清楚被执行人工作地点后,前往工作场所采取拘传措施,同时做其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向被执行人张某某释法明理。经过近六个小时不厌其烦地劝说,以及告知其不主动履行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张某某立下保证书,承诺十五日之内返还车辆。

在此期间,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确定汽车交付的时间与地点。15日后,被执行人张某某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王某,告知其汽车交付的时间与地点。历时两年,王某终于看到自己阔别已久的汽车。至此,汽车物归原主,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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