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清河县人民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在一天内立、审、结快速办结武某交通肇事案。
该案是上午立案,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迅速阅卷,下午开庭审理,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当庭宣判。该案的办理是近年来清河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一个缩影,充分彰显了清河法院在维护公平正义道路上的司法速度。去年以来,该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43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75天,结案率和当庭宣判率100%。
梁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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