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刘玉博)3月22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十项执行措施,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这十项措施包括:坚持对执行质效实行周通报、季考核,将平均执结时长压缩在50天以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涉企案件专项行动,每月组织一次全市法院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使执结率达到96%以上;落实网拍优先原则,立案后20日查明可处置财产的具体情况,最短时间内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定价后3日内推动财产上拍,执行案款到账后5日内发放;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等程序,对确实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尽可能采取活封,严格防止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拓宽查控系统的覆盖范围,实现对车辆的线上查封、解封、档案查询,实现对被执行人户籍和出入境信息的网络查询;健全政务协调机制,促进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源头化解,并定期将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定向推送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有关单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完善“执转破”工作机制,做好执行转破产案件选取和移送工作,推动尽快将符合破产条件的执行案件导入破产程序;在全市法院执行系统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积极征求对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审判执行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基层法院在3月底之前创建“抖音”账号,在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中进行“抖音”直播;对涉营商环境执行案件的举报投诉,要立即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