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赵宇婷)3月20日,阳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圆满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孩子母亲成功要回本该由自己抚养的孩子。
原来,女子许某与祁某于2017年结婚,并在同年生育一子。2022年许某以婚后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双方离婚。经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儿子由原告许某抚养教育并承担抚养费。判决生效后,被告祁某迟迟不愿将孩子交给许某抚养,许某遂于2023年1月17日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了解到:5岁的孩子在判决生效前一直随母亲许某生活,判决生效后祁某强行将孩子带走抚养。因长期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当事人关系陷入僵局。送达执行通知书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祁某未果,案件执行陷入困境。后许某向执行法官提供了孩子上幼儿园时间及地址。执行法官几经慎重考虑,决定与许某一起来到幼儿园。执行法官耐心向园方释法明理,在园方配合下,孩子被带出班级。孩子见到母亲后就扑到母亲怀里,拉着母亲的手不愿松开。执行法官询问了孩子的意愿,孩子表示愿意同妈妈一起生活。在执行法官努力以及幼儿园的配合下,孩子终于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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