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杨星 周晓楠)“谢谢法官叔叔,您把我们家的大麻烦事解决了!”3月27日,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李某带着儿子来到新乐市人民法院连声道谢,少年向法官行了一个标准的少先队礼,由衷地表达着感激之情。
2022年10月31日5时,雷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新乐市某村路口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李某某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某无责任,雷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雷某未予赔偿,李某某的女儿李某等5人作为原告,将雷某及其投保的某保险公司、河北某汽车服务公司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王朝仔细阅卷,厘清案件矛盾焦点。因雷某在看守所羁押中不便联系,法官便联系雷某家属,促成雷某妻子汪某某取得代理授权。王朝通过电话等方式,多次与5名原告及汪某某沟通,促使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月17日,王朝组织原告与河北某汽车服务公司进行调解,整整一个下午,释法明理,悉心劝导,直到19时,终于促使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同时,法官联系涉案保险公司,多次沟通,促使该保险公司对理赔数额进行了确认。
在沟通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后,办案法官趁热打铁,3月20日一上班,便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了此案。当事人针对调解意见进行了最后确认,该案得以调解结案。开庭当天,5名原告顺利拿到了赔偿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双方对法院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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