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艳苗 郝雪)近日,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依法保护了公民个人信息。
该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部分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时,未对获取的个人信息进行加密处理,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为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提升行政机关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该院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通过下达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立即将个人信息内容进行隐藏处理,有效处理“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间的关系,切实保护了公民个人信息。
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安全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电信诈骗、骚扰电话、网络暴力等信息安全案件层出不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专设公益诉讼条款,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赋予检察机关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职责。为此,该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多维度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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