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就“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正确佩戴头盔”问题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制发了一份检察建议书,以期合力守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出行安全。收到检察建议后,交管部门组织开展了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专项整治活动,将检察建议书的内容做实做细。图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与交警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正确佩戴头盔普法宣传活动。 赵宇亮 王婧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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