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房慧)“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的关心,感谢党和政府的照顾,我一定会让孙子好好学习,积极回报社会。”3月24日,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到侯大爷家回访时,侯大爷激动地对检察官说。
2020年12月30日,一起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给78岁的侯大爷造成身体多处受伤,光是住院就花了9万多元,侯大爷借遍了亲朋好友。而法院判决对方应赔偿的医药费,因对方名下无可被执行的财产迟迟不能履行,这使得侯大爷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他的老伴儿已经去世,两个儿子和一个儿媳均为智障,侯大爷一人还要照顾全家的饮食起居,生活十分困难。
去年底,侯大爷来到临漳县检察院申诉。了解到老人的实际情况后,检察机关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对老人进行了司法救助。在对老人进行家访的过程中,检察干警还发现老人的孙子正读初三,每月的住宿费和生活费对老人的家庭也是一笔沉重的负担。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学校,沟通相关情况,并协助老人为孙子办理了减免费用手续。
近年来,临漳县检察院通过常态化宣传、下乡走访等形式,加大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群体的排查力度,最大程度上拓宽救助范围,做到应救尽救。该院探索“1+N”司法救助模式,“1”即以司法救助为主线,“N”即法律援助、心理辅助、就业帮助、社会救助等多管齐下,加强对被害人及其家庭的全方位救助,努力将好事办好、好事办实、救在点上,真正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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