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朱明磊)近日,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方便群众诉讼的理念,通过多元纠纷化解模式,仅用4天就化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件,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9年,秦皇岛某吊装公司与上海某建筑公司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约定以现场管理人员开具完工证结算费用。合同签订后,秦皇岛某吊装公司按约定完工并开具完工证,但因部分争议,上海某建筑公司未支付相关费用,该吊装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上海某建筑公司支付原告吊装费4.7万余元。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秦皇岛市中院畅通立案渠道,收到上诉状后,迅速立案。调解员魏春景通过查看庭审笔录,发现本案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考虑到上诉方在上海,于是通过线上方式多次与该建筑公司沟通。调解员情法并用,提醒上海某建筑公司要本着诚信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审核工作量,同时也与秦皇岛某吊装公司沟通,希望他们多理解上诉方企业的亏损情况……经过调解员一次次调解,当事双方均表示愿意作出让步,最终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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