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4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唐县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活封活扣”助企业“造血回血”

河北法制报讯 (石旭亚 胡峻瑜)近日,唐县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被执行企业采取“活封活扣”、分期执行措施,妥善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助力企业“造血回血”,以实际行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告某建材公司诉被告某电业安装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法官调解,原、被告主动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按期退还原告工程款179.91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该案后,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第一时间制作法律文书,向被执行人电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被执行企业的资金正常流转,执行法官及时与被执行人沟通,告知其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对其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但冻结金额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表示,同意法院扣划已经冻结的金额,剩余部分将会尽快履行。

为了不影响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经营,执行法官对其机器设备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而是采取“活封活扣”、分期执行的方式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使被执行企业财产最大限度发挥运营价值,有效避免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通过执行法官与干警的不懈努力,近日,被执行企业补足了剩余的工程款,该案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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