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封颖慧 通讯员 崔潇)“王法官,我们收到李某打回的钱了。我媳妇的治疗费有着落了。”4月9日一早,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彭城法庭庭长王振雷接到了吴某的电话,意味着这起合同纠纷案终于圆满执结。
几年前,吴某妻子检查出患有癌症,为尽快给妻子筹治病钱,吴某决定拿家里仅剩的积蓄做点小生意。冲动之下,他找到了经营彩票站的李某,称想接手其名下的一台彩票机挣点外快。协商后,二人签下转让协议,李某以70000元的价格转卖一台彩票机给吴某。但是收到款项之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推托,始终未如约将机器交付给吴某,吴某索要无果,便想让李某退还购买机器的70000元,遭到李某拒绝。眼看妻子的治疗就要因为无法及时缴纳费用而受到影响,李某再三请求吴某可否先退给他一小部分款用于给妻子治病,还是被李某狠心地拒绝。无奈之下,吴某将李某起诉到法院。
王振雷接手了此案,并在理清案情后立即组织开庭。庭审中,通过二人辩诉,王振雷察觉到李某的彩票代销许可证在双方的转让行为发生前就已经过期,李某对彩票站内的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等已无权支配,也就意味着二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最终,王振雷判决吴某与李某的协议予以解除,李某退还吴某支付的价款70000元。
从受理该案到宣判期间,王振雷都在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奈何李某性格倔强,听不进劝,也丝毫不考虑吴某两口子的状况,甚至还与吴某妻子大吵一架,导致吴某妻子在法庭崩溃大哭。一审判决后,李某不服判决,上诉到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李某还是不服气,迟迟没有履行判决。吴某一家因给妻子治病将积蓄花光,生活变得极为困顿,吴某准备申请强制执行。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让吴某尽快拿回妻子的“救命钱”,王振雷决定进行判后调解,督促李某主动履行判决。
当天,王振雷见李某还是一副气势汹汹的模样,招呼着他坐下,并试探着问道:“李某,你现在对这个案子还有什么其他想法吗?”李某梗着脖子说道:“这原本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他给我钱,我给他机器,凭啥就让我给他退钱?”王振雷指着卷宗里的证据代销证,问道:“李某,你自己看看你的代销证,是啥时候的?”李某念出了代销证的有效日期。“那你再看看你们合同是啥时候签的?”王振雷接着问道,李某自知理亏,便低头不语。见此,王振雷走到李某跟前接着说道:“你签合同前代销证就已经过期了,你自己的资质都没有了,还想着把机器卖给吴某,这明显是属于合同履行不能。吴某妻子生了病一直在接受治疗,就等着这笔钱救命呢,你这么做,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啊。”王振雷对其释法明理,讲解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李某听后低头沉思片刻,不一会,低声说道:“王庭长,你说的有道理,这个事我确实做得不好,特别感谢法庭能这么耐心做我的工作。这样吧,你能不能帮我联系一下吴某,我把钱退给他,让他赶紧去给他媳妇看病。”
王振雷当即将吴某叫来法院,当被要求提供一个银行卡号给李某时,吴某还有些疑惑。王振雷笑着说:“李某要自行履行生效判决了,也就是要给你钱了,快和他联系吧,尽快拿回这笔钱。”吴某听后呆了几秒钟,接着哭着说道:“没想到法庭的工作能做到这一步。我也不用等到申请强制执行了,我媳妇的‘救命钱’总算能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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